人民網南寧7月16日電 (記者龐革平)記者今天從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獲悉,7月16日,廣西龍江河鎘污染事故中10名企業相關責任人和3名政府機構相關責任人一審分別獲有期徒刑。其中,原任河池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曾覺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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